11月20日
在江沙公路坚美园广场路段
一辆叉车于路上
被鹤山交警截停
怎么回事?
当日下午,刘某驾驶一辆黄色叉车沿江沙公路行驶至坚美园广场路段时,引起了正在附近执行纠违的鹤山交警的注意。截停该车后,民警对驾驶员刘某作出严厉的批评教育,并责令刘某将车挪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,通知其他合资格车辆来运载叉车到目的地。
据了解,刘某当时是带着叉车准备到附近某企业进行作业,因贪图方便直接驾驶叉车就上道路行驶,不久就遇上交警。
叉车能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?
叉车不属于机动车辆范畴,是特种设备,属于工具车辆。由于此类设备在结构、机械性能等方面的特殊性,按规定不得上道路行驶,只能在工厂厂区等特定区域内使用。
叉车事故发生的瞬间,触目惊心!
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,厂矿企业也星罗崛起,时常有叉车因贪一时之便直接驾驶上路,穿梭于企业之间,威胁着路人和其他机动车的安全。因此,若需要转场作业,必须按规定由其他车辆运载到目的地,否则,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。
来源:鹤山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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